第71章(2 / 2)
“不,我是说树上的柿子跟梨,长得可真美啊。”夏碧蕾一脸痴迷看着树上的果子,条件反射地吞了吞口水。
夏碧艾一甩袖子,脸青青地走了。
书院里的姑娘大都出身大家,京城贵女琴棋书画无一不通,夏碧蕾有点方,再次觉得自己成为文盲了。
书院的夫子颇为失望,还以为发现了海带功效,改良了纺织机而闻名天下的碧蕾县主跟其妹一样是个少见的才女呢,却没想水平只是平平,诗词水平更是差得一塌糊涂,倒是算学天赋惊人,偏科的学生书院并不少,夫子们见怪不怪之后倒是觉得,一个人精力是有限的,能改良纺织机自然在这上面花心血不少,琴棋书画差些也正常。
夫子们降低标准后,夏碧蕾日子好过多了,对书院的生活也逐渐适应了。古代的姑娘虽然成熟,可毕竟是按照大家闺秀标准培养的,杏花书院又特别注重姑娘们的心性培养,是以夏碧蕾想像中爱炫富的极品,陷害人的白莲花啥的书院里居然看不到。
“姐姐真傻,就算真有人心性恶毒也不会表现出来。”夏碧艾摇头,“众目睽睽之下,名声可是很重要的。”书院的夫子大半都是出身贵族,贵族圈子就这么大,夫子一句话足以毁掉一个姑娘的终身。
夏碧蕾招待不请自来的夏碧茉的时候,深觉得夏碧茉考不上杏花书院是好事,作为将人品放第一的杏花书院,夏碧茉若是真考上了,以她要做的事,大概名声也毁了。
“大姐姐,你看这珠花好看吗?”夏碧茉嘴角露出甜蜜的笑,“这是范大哥送我的,还有这枝簪子,做工精细吧……还有我这身衣裳的料子……”
“真好看。”夏碧蕾诚心夸奖道,“逍遥候世子对二妹妹可真上心,二妹妹有福气得紧,大姐姐真为你高兴。”
虽然此女演技一流,可她眼尖,还是看到夏碧茉那一瞬间的扭曲。白痴,真以为刘三郎离开了,她就一无所知了。
雪消送走夏碧茉后,一脸气愤地问,“姑娘,二姑娘究竟想干什么?”从头到尾将未婚夫送她的东西夸了一遍,莫不是姑娘说的秀恩爱?
作者有话要说:
第137章
雪消最近特别气愤,二姑娘夏碧茉那是一天三餐炫耀自己跟逍遥候世子有多恩爱,逍遥候世子对她有多好……过于露骨的话简直让人恶心。
“范大哥那时紧握住我的手,说我插的这枝簪子特别好看呢。”夏碧茉脸红红的,一脸娇羞地低头,“他说就喜欢我打扮得清雅的模样。”
你特么的怎么还不走!每天被关爱有加将她视为超级偏科生的夫子留了一大堆作业的夏碧蕾暴躁不已,敷衍地说,“哦,祝你们百年好合!”
夏碧茉低头咬牙切齿,这反应不对呢!一般的姑娘家听了不都气愤嫉妒得不行,然后想法子将亲事抢过来吗,就算不抢也会想法子破坏。
“大姐姐,你就不能换个词吗?”整理好情绪后,夏碧茉一脸哀怨地抬头看着她。
“哦,再次祝你们百年好合!”夏碧蕾没啥诚意地说,低头翻看一本书。
难不成夏碧蕾并不喜欢逍遥候世子范简这样的男人?夏碧茉一脸狐疑,按理说如果不知道逍遥候世子喜欢男人的事,十个女人中有九个会喜欢上范简的,当然还有一个可能……
夏碧茉紧握住手,呼吸有些紧张,“大姐姐知道吗,你不在的时候,刘三哥曾经上门。”
“我听雪消说了。”演戏谁不会,夏碧蕾好整以暇地说,“这有什么奇怪的,他之前不就经常上门,怎么了,是不是他的脸又长痘了,要上门寻我开药?”
夏碧茉握紧拳头的手稍松,“嗯,他并不知道你不在家,他脸上长了个面皰,可紧张了。”原来她并不知道真相,若不是知道第二天刘三郎就去南方了,她还真不敢想出这个法子。有些出神地看着夏碧蕾精致的小脸,这般的美貌,没几个女人不嫉妒,没几个男人不心动吧。夏碧茉反复在内心说服自己,她生得不够美,所以范简才喜欢上男人的,但换成夏碧蕾就不同了,她长得这么漂亮,没有人能厌恶这张绝色的脸蛋,范简一定会喜欢上她的。
夏碧蕾笑了笑,“刘三哥一定是控制不住嘴巴了,我早说过吃太多油炸的食物对身体不好了。”白痴,肯定是为要不要告诉夏碧茉事实真相内心煎熬,啧,晚上失眠的结果就是青春痘凶猛来袭了吧。她若有所思地看向夏碧茉,这女人也够毒的了,明知她对刘三郎有恩,刘三郎好心告诉她事实,想让她脱离苦海,结果这女人反坑到她头上,也不想想她若真的跟逍遥候世子在一起了,刘三郎得有多痛苦,他好心的结果就是恩人的一生被毁了。
恩将仇报说的就是夏碧茉了,夏碧蕾有些嫌恶,她真的不想再看到夏碧茉了。
“怪不得刘三哥着急成这样呢。他大概是怕脸上又被毁了。”夏碧茉安心了,然后又有些奇怪,如果不是知道事实,为什么她一点都不心动呢?
“大姐姐,你喜欢什么样的人呢?”她装出害羞的模样问,“你知道的,我的终身大事解决了,现在就想着自家姐妹顺顺利利的才好。”
夏碧蕾在屋里看了看,终于找到能装逼跟吓人的东西了,她笑眯眯地拿过放了满满金步摇的首饰盒子,随手拿出一枝将之掰断了,“我喜欢强壮点的,二妹妹不知道,我最讨厌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了,简直是百无一用啊。”
夏碧茉看得两眼发直,她怎么不知道夏碧蕾居然力气这么大。
还不够吓人?夏碧蕾想了想,又拿出好几枝,继续掰,“我力气太大了,真担心未来的夫君被我打死了,还是长得结实些的好。”你那男身女相外加身娇体柔心毒的未婚夫就算了。
夏碧茉从未有这一刻想将夏碧蕾范简凑一对,在知道真相的一刹那,她简直是将范简恨之入骨,真恨不得亲手杀了他,可惜她是个柔弱的女人。
“大姐姐学过武?”她吞了吞口水,有些热切地问,夏碧蕾这么厉害,对付范简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吧,果然她将亲事推给她是正确的,她这么厉害,大伯又是未来的英武候,范简肯定欺负不到她头上。
夏碧蕾怒火简直要将理智烧没了,见过贱的,可真没见过这么贱的,这一刻她对夏碧茉的厌恶超过了夏碧蕖,最起码夏碧蕖的恶与毒都摆脸上。
“是啊,学了好多年呢,不是我自夸,我这次回来的路上还遇上山贼了,亲手宰了好几个哦。”她一脸诡异地靠近夏碧茉,“那些山贼说了要抓我回去当压寨夫人,我一怒之下先是砍了他的左手,那血一个子飙出来了,他大叫,用又怨又毒的眼神盯着我。这样的人迟早要成后患的,我当然不能放过他,所以我牙一咬,将他的头砍下来,啧,头掉下来了,血液也飙出来了,我靠得太近,上好的绸缎做的裙子都毁了……第二个山贼比较好,我一剑过去,从他的眼睛戳过去,总算没弄得到处都是血,就是剑收回来的时候,挂了一颗眼珠子在上面……”
“呕呕……”夏碧茉脸色发青冲了出去,一路上干呕个没完。
哼,总算可以安心看书了,夏碧蕾重新拿起书,下次她应该不会不长眼来找她了吧。
才看了没两分钟,夏碧蕾又快喷泪了,好难啊,今天的作业为毛是诗词呢,碧艾小天使,你今天为毛要出去逛街啊,姐姐想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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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碧茉确实是被吓到了,当然她冷静下来后,又怀疑夏碧蕾是不是嫌弃她烦人,故意恐吓她。于是她亲自试了试,结果手都勒红了,金步摇纹丝不动,让丫鬟尝试,也没一个能将之掰成两半的。她不得不直视堂姐是个武功高手这样的事实。
堂姐是不能坑了,女人的撕逼她不畏惧,可动不动就砍头啥的太可怕了。夏碧茉心有余悸想起夏碧蕾对她说的话,她真的不怀疑她杀过人,因为那一瞬间,夏碧蕾身上的杀气真实得让她毛骨悚然。
其实夏碧茉不是没考虑过别人顶缸,逍遥候世子范简的家世跟容貌让书院无数姑娘对她又嫉又妒,如果她有心坑的是别的女人,说不定早就成功了。可她考虑再三,觉得还是自家姐妹,尤其是夏碧蕾顶缸最好。一来自家姐妹抢了她的亲事,传出去别人会更同情她,她到时含泪将亲事让与姐妹,更能博得外人的同情跟赞扬,二来虽然家族名声有损,可有时候出污泥而不染更让人钦佩,只要操作得当,姐妹越不堪反而能衬出她光彩夺目,更何况夏碧蕾是隔房的堂姐,她的名声就有被污也有限。再加上大伯是英武候世子,她被夏碧蕾抢了亲事,别人只会怀疑是不是大伯趁势逼人。三来……夏碧茉沉下双眼,她不知为何越来越厌恶夏碧蕾了,她越风光她就越厌恶她,她总觉得夏碧蕾是她天生的敌人,两人中只能存活一个,夏碧蕾越光彩她就越黯淡。
在大伯一家没回京城之前她一直很优秀的,说到英武候府,大家夸奖赞美的对象都只有她一个。夏碧茉有时总不免荒谬地觉得,夏碧蕾是不是夺走她身上的某样东西才这么风光的,比如说运气之类的。
夏碧茉叹了口气,现在想这么多也没用,夏碧蕾既然不能坑了,那就换个对象吧。不过在这之前得好好隐瞒得才成,从逍遥候世子的迷瘴中清醒过来后,夏碧茉才发现这是个多么可怕的男人,愤世嫉俗,偏执,一身戾气隐藏在秀气的外表下。她曾经见过他将一个意图扑到他身上的歌女狠狠一脚踹过去,如果是以前她还认为他这是洁身自好,可当她看到他一脸享受地将那女人踹个半死不活的时候,她的血液冷了下去,这个男人憎恨女人,发自内心的憎恨。
夏碧茉盘算着周围交往过密的朋友,姐妹是不成了,如果是好友抢走自己的未婚夫呢?虽然不如姐妹抢走那样令人同情,但多少有些用处。
只是得好好计算才成,毕竟她在书院给人的印象一直是温柔优雅的,突然变得爱炫耀,尤其是炫耀自己与未婚夫之间的感情,传出去别人难免会觉得她轻浮。更何况书院人多嘴杂,她形象大变,就算成功将范简丢给别人,大家难免会发现什么不对。再者逍遥候府或许会发现她的意图,想起范简将歌女踹得只剩半口气的模样,夏碧茉打了个寒颤。
烦恼地在房间转来转去的时候,夏碧茉听到丫鬟来报,“姑娘,逍遥候世子邀请您去逛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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