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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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三姑娘。”他递了一杯酒给她,小小的白色的酒盅,这是飞英会的规矩,参加宴会的客人手中都要有一杯酒,待春风吹过,花从枝头坠落,飘飘扬扬,落在谁的杯中,那人就要喝尽杯中的酒,飞英会之名由此而来。

递给她的那一杯酒是粉粉嫩嫩的桃红色,他唇边有着淡淡的笑意,“这是去年新酿的果酒,不醉人。”

“谢谢霍大哥。”她抿了一口,果真酸酸甜甜,并没有多少酒精度数。

霍孟泽和殷家老大殷杰聊了几句,说起前两天刚办过生日宴会,他就笑笑:“那真是不巧,前儿我出了趟远门,没赶上三姑娘的芳辰,回头我让苾芬把礼物补上,三姑娘可别见怪。”

“霍大哥说笑了。”她随母亲在国外住得久了,还没有适应国内这样的文化传统,颇有些拘谨。

霍孟泽便问她:“十八了,取字没有?”

“爷爷亲自给她取的,”殷杰就笑,“丽华。”

霍孟泽摩挲着酒盅的杯沿,对她微微笑了笑:“娶妻当娶阴丽华,好名字。”

她的心蓦然漏跳了一拍。

后来渐渐熟了,就彼此以字称呼,每次他叫她“殷丽华”的时候,她都会想起那句话。

娶妻当娶阴丽华。

“这猫挺可爱的呀。”石唯的声音打断了她的追忆,殷梨回过神来,看到他居然手贱想去摸一摸人家的猫。

要不是在外面,她恨不得拧这表弟的耳朵,你也不看看你面前站的人是谁,你去摸他的猫?

没想到孟樱很客气:“要摸吗?”

石唯欣喜:“可以吗?”

“可以。”孟樱说,“她是个女孩子,特别喜欢长得好看的人。”

石唯去摸狸奴,狸奴果然没抗拒,懒洋洋地窝在孟樱怀里甩尾巴。

石唯过足了瘾,霍云松才说:“把它给我吧,你好好去画画,省得它来吵你。”

“那好吧。”孟樱把狸奴给它,一看能被霍云松抱,狸奴二话不说立刻跑到他怀里蹲着,露出肚皮要他摸。

孟樱一步三回头,幽怨难平。

霍云松看到她进门,把狸奴从怀里拎出来放到地上:“别去吵她,知道没有?”

狸奴委屈:“喵~~”本宫爱的男人背后总是对我辣么冷淡。

气氛一下子安静下来,谁也没有先开口。

霍云松对着他们当然和霍苾芬不同:“买什么?”

“呃……”石唯看看表姐,不知道该怎么搭话。

殷梨轻轻问:“你没事吧?”

“侥幸未死。”

“为什么不回霍家,大家都……很难过。”殷梨轻声说,“有什么不得已的理由吗?”

霍云松颔首:“是。”

听到这个答案,殷梨像是松了口气似的,她知道分寸,不会多问,只是忍不住替他感慨一声:“你受苦了。”

受苦?他现在每天可以抱着喜欢的人睡觉再抱着她醒来,觉得人生极乐莫过于此,有什么好受苦的。

但也许在他们看来,他隐姓埋名就是忍气吞声,被囿于那么一个小店铺里,应该痛苦不堪才对。

“老板娘还挺漂亮的啊。”石唯忍不住发表了一下自己的看法,这种戏码也不少见,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嘛!

霍云松知道他们对孟樱的看法,他不动声色:“谢谢。”

石唯:“???”

“谢谢你夸我的意中人。”

石唯倒吸了一口冷气,就好像霍苾芬在圈外是霍家大小姐,其实圈内都知道是大丫鬟一样,不同的指代有不同的涵义,要是不清楚他们的语言艺术,很容易被搞昏头。

他和霍苾芬介绍孟樱的时候说过女朋友这个词,那是因为当着孟樱的面,在普通人看来,女朋友就是正式的交往对象了。

但他们自己人说起来,女朋友只不过是莺莺燕燕,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而未婚妻的意思就是正儿八经的要结婚的,和家族有关系的未来伴侣,这是一种正式的关系。

可是,他说的是“意中人”。

钟情的人,中意的人,这和其他所有的都不一样,这代表了他这个人所认定,不是寻欢作乐,不是家族要求,而是霍云松看中的。

霍云松见他们明白了,便说:“要买点什么走吗,做不成生意,老板娘要生气的。”

石唯:“不是说是意中人吗?”

“你可能还没有搞清楚情况。”霍云松说,“我现在靠她吃饭,吃软饭,你懂吗?”

石唯:“嗯哈?”吃软饭?他?吃软饭???

殷梨明白过来了,她大大方方笑了笑:“行啊,哪个好,我正好买点回去当手信。”

“这个吧。”霍云松取出一个瓷罐,“木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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