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0章 唐家故泽,归于雍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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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台那场会议过去了大半个月后,时间很快来到了三月末,雍王典卖家财筹措的钱款,终于正式与朝廷使者们进行交割,作为去年秋赋的补偿,合计为六十七万缗有余。

这个数字究竟是多是少,不太好评价。

如果单单只论这一笔财货多少,那自然是一笔巨款,像是作为蜀商翘楚中的宋霸子,以百万缗飞钱投献行台,几乎都已经到了倾家荡产的程度。长安城中商贾云集,真正能够拿得出这样一笔巨款的商户寥寥无几。

哪怕在国家财政中,这样一笔钱同样颇为可观。像从永徽年间开始征收的户税,虽是户分九等,但若折中计钱的话,每户约在百二十钱之间。陕西道诸州,永徽年间旧有户数约一百三十万户,户税尚且不足二十万缗。

若从国家开支方面来算,天授年间内外在品职官约两万众,合年竞支禄米为一百七十万斛。以斗米五十钱论,凡在品官员一年禄米所支折钱也不足九十万缗。

但事实上斗米五十钱已经是极为高昂的价格,像在贞观、永徽年间等连年大丰的情况下,关中米价甚至都很少超过斗米十钱。神都洛阳地处天中,漕运物流环境较之关中的长安还要优越得多,哪怕在神都革命那样的动荡之时,斗米都无过五十钱,长期稳定在三十钱一下。

换言之,雍王入缴的这一批钱款,足支内外职官一年之禄且还绰绰有余。

但跟国家整体财政收支相比,区区六十多万缗实在不值一提。在中唐两税法实施以前,大唐财政收入还是以租庸调为主,租收谷米,庸则力役,调则就是以各种纺织品为主。

尽管永徽以来,以均田制为基础的租庸调已经遭到了极大程度的破坏,但朝廷也增加了各种大税、小税并诸资课以弥补这方面的财政流失,所以总量上仍然没有削减多少。

像后世《通典》所载,天宝年间户税所收每年得钱两百余万缗,但在租庸调作为财政主体的情况下,这一部分收入所占国家整体财政收入不过二三十分之一。换言之,天宝年间大唐国家整体财政收入,即便是以户税二十分之一计,也达到了四千万缗之巨。

如果以这样一个比例来计算的话,去年朝廷在陕西道流失的赋税额度应该在三到四百万缗之间。但事实上,这个数字只大不小,因为朝廷核算财政收支,诸物折钱主要是以和市官买物价作为标准,而这一物价较之真正的市场物价通常要低两到三成的幅度。

而且陕西道诸州财政还不仅仅只有租庸调,像是陇右的牧监税草、河曲的盐税,以及诸州物料土贡,包括诸羁縻州府所进方物贡赋,陕西道诸州每年能给朝廷带来起码一千万缗以上的财政收入。

也正因为物货数额如此庞大,李潼才要想尽办法的将物货截留自用,如果只是区区几百万缗,还真不值得他如此大费周章的谋算。

长安城这些豪商们看似挥金如土,阔绰至极,但事实上怎么能跟整个国家的财政力量相比。哪怕仅仅只是钱财计数,彼此体量已经完全不成比例,如果再加上其他社会资源的占有,无论是朝廷,还是行台,都远非这些民间资本能够撼动的。

但朝廷财政收入虽然体量庞大,但物料品种也是复杂无比,很难进行直接变现,当然也没有大规模变现的必要。

毕竟如今民间的工商体系仍然远不如朝廷,一直到了安史之乱后、朝廷对于社会资源的掌控力度直线下降,才使得民间工商资本得以壮大起来,直至五代两宋,更诞生出颇成规模的市民阶级。

总之,在行台府库空竭,度支计簿赤字成堆的情况下,雍王倾尽家私、凑出这样一笔巨款,虽然跟所拖欠的总量相比仍然不值一提,但也足以显示出雍王的诚意。

起码以李千里为首的这一干朝廷使者们,也实在不好再发表什么意义。行台的财政现状,他们是知晓大概,以目下行台与朝廷的关系,再加上雍王于关内所享有的崇高声誉与权势,哪怕耍赖到底、让他们颗粒无收,他们也根本无计可施。

但雍王并没有为难他们这些走使下僚,反而积极面对、主动寻求一个解决问题的权宜之计。而在这一过程中,长安士民对雍王殿下的拥戴热情,他们也都亲眼见证,心知就算不接受这个结果,继续纠缠下去,非但不能索求更多,反而有可能更加激化陕西道对朝廷的离心与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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