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2 / 2)
在场的只有吴津一个人是知情的,乔正岐是原鹭名义上的哥哥,但现在的情形却实在古怪的让他不得不沉下心思去琢磨乔正岐这个人。
吴津的唇角勾起一个有深意的笑容,回视着乔正岐,说:“那就替那桌的女同学谢谢乔大少了。”
他这一声带有挑衅意味的乔大少是替自己兄弟的叫的。原鹭是林慕看上的女人,他为什么从纽约调来中国吴津心里总有个疑影,而这个疑影里就有原鹭的影子。
都说一个男人喜欢的女人无论怎么变来变去,最后回头一看总能发现其实是一个套路。林慕身边的女人来来回回换了那么多个,吴津瞧着每一个身上总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直到去年开始林慕到纽约证券所工作了开始有意无意地向他打听原鹭,吴津才明白过来原来林慕那个菀菀类卿的“卿”真的是原鹭。
也是那会吴津才真正相信了初三那年关于林慕转学原因的一个原本自己当做是笑话的传闻。
乔正岐面无改色,表情始终寡淡,让人看不懂他的喜怒。
乔正岐抱着原鹭下楼,吴津给自己倒了杯酒灌下,一口闷了后吐出酒气:“操,这人真他妈邪行。”
“那个人就是乔正岐?”女生之间总是八卦消息灵通,打原鹭被乔家收养的那一刻开始,多少双眼睛就盯在了“乔”这个字上。
“难怪了,我说怎么那么眼熟,咱们初中那会新闻里不铺天盖地报道过么?中国首位仅18岁就被mit录取硕博连读的少年,那会的报道电视、报纸、广播,多地毯式轰炸啊,那阵儿但凡一到吃饭的点我妈准在饭桌上念我怎么就没人家那样的脑子。”
“你这么一说我好像也有点印象了,得快十年前了吧?”
“嘿嘿,以前一直以为是神,今儿瞧见才觉得也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看他对原鹭还不错的样子,真羡慕原鹭有这么个哥哥啊。”
“那又不是她亲哥。”
“……”
吴津对女人堆里的杂舌很不耐烦,从酒桌起身,走到外面给林慕拨通电话:“到了么?”
“刚停好车,会馆门口,马上到。”
吴津叹了口气:“原鹭被人接走了。”
“……我知道。”
“嗯?”
“我看见了。”
吴津一愣,在门口撞上了?
林慕挂了电话,吴津盯着手机屏幕上的挂断界面一阵出神。
没过多久林慕就上来了,众人围着他要他罚酒,吴津挡着说:“人开车来的,这酒就省了吧,再说人周六还加班,只能明儿周末休息一天,这要是把人灌倒了得祸祸一整天。”
“老同学不够意思啊,找个代驾又不是什么难事,至少得来点儿意思意思。”
吴津牛脾气上来要把那酒给挡了,林慕却推开他的手一把接过酒杯闷了一大口。
吴津沉默了,看出来刚刚在楼下林慕肯定不愉快了。
“少喝点,我还有正经事要跟你说。”吴津把他手里的酒杯摘了,又转头对其他人说:“我和林慕去要几间ktv包厢,今晚不尽兴不准回去啊!”
说着用眼神把林慕支到门外,两人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呆着。
吴津点了支烟,看了眼林慕,问:“你当年转学的事是不是真和原鹭有关?”他心知肚明,却一直没和林慕捅破那层纸,林慕不想说,他也就没问。
林慕眼神平静:“算是,也不全是。”
“当年你打的祝茂之前跟我说过一句话我一直当他说疯话没搭理他,现在却要变得深信不疑了。林慕你当年真为了原鹭这个土包儿差点打死人?”吴津瞪着眼,初中时候的原鹭,那得多重口味,他实在不相信自己兄弟的眼光拙到这地步,虽然现在的原鹭今非昔比,但那会别人口口声声说他兄弟喜欢上了原鹭,吴津简直觉得这他妈是在侮辱他兄弟的人格。
林慕瞟了他一眼:“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打人?”
“卧槽,林慕你他妈能啊,那会就他妈慧眼识珠了,原鹭这明珠蒙尘的时候居然还有你这么个“林卞和”护着,亏我还傻逼了这么多年见着祝茂那小子就喊人傻帽儿,我了个大x,敢情我才是傻鸟。”
林慕:“一块打球又抢不过篮板,就跟个娘们儿似的在我耳边叽叽歪歪,这种人欠收拾。”
吴津把嘴一撇,那哪叫欠收拾?都把人打得牙都没了五颗,内出血,眼睛也差点没保住,人父母在学校里闹得鸡飞狗跳,就差没在学校门口泼狗血了。
那会林慕的父亲还是镇级市的市长,刚要被升调到c城就出了林慕这种事,据吴津所知林慕被他爸拿棍子杖得都快没了半条命,后来还是他爸亲自到人家家里登门赔罪,又拿了十来万的现金和一个重点高中名额私下和解这事才算过去了。
林慕很少有动怒的时候,此生最荒唐的事大概也就是初三那一回了。
大约那会的男孩子多少都有些嘴欠,祝茂就是个嘴欠的典型例子。球技压不过林慕,边上的女生又都在旁边看着,他面子觉着有些挂不住,就在球场上私下用言语刺激林慕,说林慕喜欢原鹭这个人见人恶心的土包子,原鹭除了学习好点,性格孤僻冷硬,平时又总不搭理人装清高,别说男生敬而远之了,就连女生见了都会退避三舍。
林慕平时虽然也不太认可原鹭的性格,但至少原鹭是他的同桌,而且还是一个女生,一个男的用这么恶毒的言语侮辱一个女的算什么本事?林慕在抢篮板的时候就重重地撞了下祝茂,祝茂被撞了下来膝盖擦地皮儿立即见红,瞥到林慕嘴角的一丝冷笑后就跟发了疯的牛似的找林慕拼命。
两个人在球场上疯狂扭打,边上的人上去拉架一个就挂彩一个,等到谁也不敢上去劝架了,祝茂被林慕打得也快不行了,还是边上的女生反应过来叫来老师,打了电话给救护车。
其实林慕也不明白自己当时怎么就一时脑热把人打成了这样,不过这件事他到现在都没有一丝的后悔,毕竟这世界总是有这种不知死活欠收拾的人。
“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她的?”
“不知道,也许从没喜欢过,也许一直喜欢着。但我知道她一直在心里的某个位置。”林慕说的话他自己也困惑。
初中时的原鹭,确实不讨喜,甚至让人很难产生好感。原鹭是初二下学期转学过来的,她在乡下唯一的亲人奶奶去世了,她就被父母接到了市里一起生活,可是户口却落在了叔叔婶婶家,她叔叔婶婶家的房子属于一中的学区房,为了上好的初中,原鹭的父母求着她的叔叔婶婶把原鹭的户口挂在他们名下。
在这之前,原鹭一直跟着奶奶生活,农村的基础教育并不怎么样,就算是在村里成绩优异的原鹭,在转学后的第一次月考里排名也是一塌糊涂。
班级里有学习互助结对子活动,原鹭被老师分到和林慕同桌,原鹭很快就发现了林慕学习与常人的不同之处,她开始背地里默默地向一个天才靠近,试着去模仿他的学习方法。但原鹭慢慢就发现这个法子行不通,天才的学习方法适用的前提是你的硬件条件也是天才的配置。
在这个过程中林慕发现了她的小动作,虽然有些嗤之以鼻,但没多久就被原鹭的执着和天分所惊讶。她虽然没再继续模仿他,却总结出了一条适合自己的学习路子,并且很快就适应了一中的学习节奏,初二下学期那年的期末考,她从倒数一路跃到年级前三十。
不知不觉,他开始在课后问她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比如杜尚的画,尤内斯库的《秃头歌女》,连他自己都察觉不到他为什么会同她聊这些书本里根本没有的东西,而且他觉得只要他说,她就会懂,这种默契虽然不是天衣无缝,但至少也对得起“同桌”二字。
“原鹭其实很聪明,她一直觉得自己天赋不高,觉得自己底子薄弱,全身上下武装着一副从乡下泥土里带来的卑微,大约就是这点卑微让她一直看不透自己,等到后来她没有必要再卑微的时候,她的聪明足以让她成为众人眼里的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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