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9章 谁比狼嚣张(1 / 2)
“血狼,我来杀你。”
平平淡淡的语气平平淡淡的话,十三郎安安静静地走过来告诉他:吾欲杀人。
杀人是个严肃话题,血狼一向如此认为;他从不允许自己随意杀人,不是指对象或者数量,而是手段与过程。
如何杀人?各人自个各自看法,血狼不想干涉别人的态度,只注重自我。每次杀人的时候,他都会先把对象研究一番,仔细琢磨其身与心,在千百种方案中精挑细选,最终设计出一种最最适合的路。
杀人对他来说是一条路,如修家求道一样,需要慢慢走细细体味的路。
今天,血狼体会到那条路的反面;战场上莫名其妙出现一个人,稀里糊涂破掉他一张又一张王牌,在血狼脸上抽出一记又一记耳光,让他的心不断滴血。
不考虑敌我,血狼认为这种方式很符合自己的风格,唯其方向相反,心里很不是味道。对方就像架在脖子上的一把刀,慢慢地磨,慢慢地落,以丝毫不下于自己精挑细选的方式……
杀着自己。
让他觉得无法接受的是,事情到了最后,十三郎突然不按前面的套路继续下去;他就这样随随便便走下山,与那批该死的叛徒谈笑风生,随后再慢悠悠地走过来,当着所有人的面以最最轻松的语气说出其目的。
“我来杀你。”
这样不对,五百狂狼不是摆设,能够镇压各部稳居高位,他们的实力毋庸置疑。血狼还在各部首领之上,自也不会把脑袋伸过去,任由十三郎来砍。
最精彩的部分与想象中不同,血狼内心大为愤懑,忍不住要想:“难道他当我是一只臭虫,可以随便踩死不成?”
死也要死得精彩,血狼常拿这句话激励自己,书生的态度令他不满,同时禁不住生出惊恐,生怕自己像一只臭虫那样被对方踩死,毫无壮烈豪勇可言。
揣着这种念头,血狼未下令前先抬起头,最后一次将期待留给仙人。
结果不出所料,主上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显然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依旧没有插手的意思。
“要杀我,那我就先杀你!”
抛开最后一丝幻想,血狼回头看向十三郎,心里不能不承认之前的想法错了,在那名书生眼里,自己恐怕连一只臭虫都不如。
对方的表情过于平静,没有仇恨,没有寒暄,没有凶恶,连厌恶都没有;他只想走过来做完杀人这件事,将战斗画上句点。
就是这样,仅此而已。
“杀了他!”血狼狂喝开口。
风暴顿起,五百狂狼一只不留,席卷冲向前方,冲向那正面走过来的唯一对手。
……
……
狼锋凌冽。
狂风呼啸,狂狼呼啸,呼啸的狼推着呼啸的风,雪地里出现一条条直射出去的锋枪。目力看去,每一头冲击的狼骑都像是顶着一面风盾,身后拖着长长“雪焰”,毛发却像狮鬃一样飘舞。
数寸长的狼毛掩不住狂狼的彪悍与蛮野,奔跑起来的它们姿态豪放而优美,皮下强健的肌肉仿佛要跳出来,充盈着无法形容的力量之美。
很难描述那一幕场景,之前狼骑一直是从下往上攻,速度始终拉不起来。此时此刻,几百狂狼在雪原疾行,竟似千军万马在奔腾。
猩红的舌头,森冷的双眼,矫健的身影,猛恶狰狞远不足以形容狂狼奔跑起来的英姿,更无法绘出那种美感。
敌我不论,雪狼的的确确是与雪原契合度最高的生灵,它们就像在白云上舞动的棉雪地上绽开的花一样,让人望之即生感慨,无法不赞其美。
如果雪狼若是白花,狂狼就是高崖绝壁才得一见的雪莲,某一日降落凡间,让人们见识到真正的凄寒之美。
狂狼大类仍属雪狼,全身没有一点杂毛,体型却足足大上三圈,重达七百斤以上。差一点的雪盗团,狂狼是首领才能拥有的座驾,至于那些流寇贼兵,它们连雪狼都无法配齐,更别说这种象征郎类骄傲的标杆。
一阵风实力强悍,但也只能谋取到五百狂狼,由一只体重达千斤的狼王也就是血狼座驾率领。从道理上讲,狂狼配给天狼军团是发挥其实力的最佳方式,然而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血狼不仅要考虑其下属会不满,更要防范天狼部太多强大,难以保持其优胜一筹的地位。
凭着五百头狂狼,哪怕手里没有一个兵,血狼仍能在所有雪盗团内占据前席,是它最后也是最强的底牌。
为了为了击杀或者最大限度消耗十三郎,血狼不惜一次派出全部狂狼军团,自己则怀着几分忐忑等在最后,等候自己期盼的那一幕出现。他相信,只要能将这名书生杀死,自己就能将局面再次搬回来;修家不再有顾忌,自己将继续为主上效力,仍是拥有赫赫声威雪原第一盗。
他看着十三郎走过来,看着其身后数百天狼战士远远跟随,但已绝对来不及支援;他看着狂狼战士们挥刀,看着这些自己最最信赖的嫡系准备效死,血狼唇角重新浮现出笑意,心里想……
不用想了,接下去的一幕就像从天而落的巨锤,恶狠狠砸在血狼的心头,将那些马上便可滋生出来的美妙幻想统统夯回去,连他的心一起,通通砸进盲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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