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2 / 2)
她对叶嘉说:“为我好,要分手!为他将来好也是要分手,所以让我先去给他打个电话,他要是脚伤不能来,这邀请函你就赶紧卖了还能多点零用钱。”
叶二哥的脸黑了,“你说你这人怎么这么记仇?”语气一变又提醒说,“不是要人宠你吗?你这么牙尖嘴利谁还敢宠你?”
叶霓左手拿着电话右手抬起食指晃了晃说,“这个不是选择题。你想试试不宠的选项吗?”
叶二哥:“……这个也可以强迫?……你破坏了女孩在我心中的柔美!”
☆、第18章 夏听音
乡村的早晨总是空气格外清新,彩色的小鸡在院子里欢腾地跑跳着,她们还不理解命运的残酷,不知道辛辛苦苦活到大,等到最后也不过是一刀,端上桌的区别只是烹饪方式的不同。但是有人替她们忧愁。
——四府(村)村长家九代单传的金疙瘩,向远。
向远同学想不通,自己怎么可能这么可怜,苦恋几年的女朋友好不容易追上手,女孩又风驰电掣地失忆,现在完全是优雅地不认账,无忧无虑的少年,人生中第一次感受到了命运的愚弄。
院子里摆着个四方的小桌,向晨坐在他对面,桌上摆着早餐,粥,还有几样小菜,向晨端着碗说,”我那天在停车场一见小霓,都没敢认。那浑身上下陌生的不得了,这摔一下,咋还能把人摔的气质变了。”他说完碗一抬,呼噜噜喝了几口玉米粥。
这玉米面是今年刚下来的,他家每天早晨都吃这个。如果让叶小姐看到那大碗,比她哥吃面的还要大,还要深,她一定等不及到酒会就会抓狂地要分手!
向远的面前也放了一大碗,可是这可怜孩子没胃口,他吃不下,小鸡围着他直转悠。他想到了那天见到的叶霓,他从初中就喜欢叶霓,长的太好看了,特别是不说话的时候,当然,叶霓有时是有些缺心眼,班里人都知道,可是那要看和谁比,把叶霓拉到他们村子,那是妥妥的!
所以一个人想成功,找准目标群体很重要。情场上更是!
可惜现在情场上明智的小叶子已经不在了,来的这位叶名媛,名利场巅峰都找不到另一半,向远想拴到她的心,那几乎和拿下诺贝尔的难度一样。
向远只和现在的叶霓见了一次,却也感觉到了这种渺茫,可没想到,这早晨忧愁还没展开,手机就响了,一看号码,少年浑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你的脚,什么时候能好?”对面的少女一点都不温柔。
向远却敏感地感觉到这问题背后有话说,“已经差不多好了!”少年言不由衷。现在好了有什么用他不知道,但是随时愿意为她上刀山下油锅的热情,自己也管不住自己。
“那.......下周末有个活动,是fd会所弄的一个小型开幕酒会。他们想搞成咱们全市最专业的红酒会所。所以重新装修重新开幕。你有兴趣一起去吗?”
叶霓给的信息很细致,她想向远自己听清楚,想清楚再去。但向远又怎么会拒绝?
连声说了好,挂上电话,向远把手机抱在心口,看着满院的鸡崽子,心情好的恨不能搞大赦,这些鸡以后都供养着,只吃鸡蛋,不吃鸡肉了!
向晨吃完了自己的粥,夹干净了碟子里的小菜,放下碗说,”哥,你的脚到时候能好吗?你咋骗人呢。”
向远说,”小霓约我去什么开幕酒会。”
”酒会呀。”向晨想了想,一本正经道,”那可糟糕,那种地方到时候会不会跳舞,要是跳舞你可怎么办?”
向远一想此事紧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连忙找人去联系舞蹈老师,有备无患,学上一支社交舞再说。
所以从这天起,向远的生活忙碌了,再也没时间考虑女朋友的问题,女朋友周六就到了!
但是临到了周五,这种缺女朋友的忧愁病转给了另一个人,林先生!
因为他忽然听说庄殊要带女伴去,这还得了,两人都是行业老大,众人马首是瞻,他敢带女人,自己不带,那就显得自己不够有魅力,不够有吸引力!圈子里就是这么现实,别人都买了游艇,自己不买,就显得自己过于忙碌,不注重休闲,只知道干活不知道享受的都是土鳖。
所以同圈子里经常有这种跟风的事情。一个太太买了贵包,周围人立刻都跟上,不是买不买,喜欢不喜欢的问题,而是不买,就无形中被比下去了。男人比的东西有时更花钱,比如飞机和游艇。
虽然大家买了游艇用的很少,但是一定要有!可以买了不用,但是不能不买。所以一入名利场,人时常身不由己,就是这道理。
至于酒会带女伴,也是一样的,只要同行都带,他也一定得有,在林先生的眼中,同行只有一位。——庄先生!
没办法,别人都和他年龄差太多,如同上学比成绩,都是同级的,或是和历史最高的纪录比较,三年级和六年级的比,那纯粹是有病!
于是这个安排女伴的任务,火速下达给tony哥。
这下tony哥愁死了,心里把林先生的另一位助理骂了几百遍,那家伙陪人去美国看设备,林赫不放心,让自己的助理偷偷也飞了去。所以这边就剩下tony一个人顶雷。
给林先生找女伴,那是最具挑战性的工作!真的没有之一!
忧愁就像传染病,传染给这次要去酒会的很多人,叶二哥也不幸染病了,他很忧愁,周六坐在家里客厅,换了身新衣服,那笔挺深沉的黑,杰尼亚的高定,硬是被他穿出了要去葬礼的肃穆。
他紧紧皱着眉头,心事重重。以至于楼梯上响起脚步声,都吓了他一跳,那哒哒的高跟鞋声音,伴着穿黑色裙子的叶霓走出来。
黑色的上下两件套裙,上身是翻领后系扣的的,下边是黑色的铅笔裙,黑色系带的高跟鞋,原谅叶二哥看的仔细,因为这种打扮根本不像去酒会穿的。
叶霓却是一脸从容,左手臂搭着大衣,”走吧。”她伸手准备挽她哥。
叶二哥后退一步,紧张地说,”霓霓你怎么穿成这样,一点不像要去酒会。”
“怎么才像是要去酒会?”叶霓反问他,“这衣服看上去像是里高级经理可以穿的样子,也像下班后去会所可以撑的起的样子,特别是今天的地方,更要穿这种衣服。”
“那是为什么?”叶二哥抓住她的手腕看了看,“也没表,没手镯,没戒指。”
叶霓抽回手,不悦道,“你怎么了,比我还紧张,我要邀请函是用公司的名义,穿成这样不会令对方觉得我太过重视,也不失礼。大方又不抢镜,是很得体的装束。”她把大衣塞给叶嘉又说,“你别和乡巴佬一样,品酒会有品酒会的特点,懂行的都知道,连香水都不能用,因为那样会破坏葡萄酒的气味,品酒品酒,我们是去品酒的。知道了吗?”
叶二哥接过她扔来的大衣,撑着让她穿,叶霓转身穿了,他又不动声色靠近她妹,闻了闻,真的没有香水味,但还是有香气。
刚想说话,叶霓转身,手袋敲了他一下,“有你这样鬼鬼祟祟对着自己妹妹闻的吗?离谱!”
叶二哥揉着肩膀说,“闻看看你说的是不是真的而已。怪不得特别告诉我别用剃须水。”
叶霓嗔了他一眼,把头发从大衣后领拉出来,拿起手袋说,“走吧。”她先一步向外走,又说道,“不是我不戴首饰,一是我没有合适的首饰,这种场合,要么不戴,要么一定要戴精品,我楼上金手镯倒是好几个,今天我们去,形象要专业。”
听到她说专业,叶二哥的神情忽然变的很奇怪,随即眉头又皱了起来。就听他妹妹又说,“对了,有件事很重要你记住了,等会如果他们用吐酒器,那东西你以前应该没用过吧,”她用手比划着,“有的这么大,有的这么小,像一个倒的漏斗,如果是大的,很多人第一次吐,都没准头,很容易溅在自己身上,你等会看情况,看他们摆放的位置,不能用就别喝。这里不会很专业,有时候摆的地方不对就坑人。”
叶二哥应着给她拉开车门,自己也上了车,叶霓一路嘱咐,叶二哥接了一路“金币”。
车开到了会所停车场,这里停车场两三个,他们挑了离的远,最新的。因为要等向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