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七三章 十宗罪(1 / 2)
这封弹劾奏疏列举了严正肃方敦孺十宗大罪。
“……其罪一:严方二人蔑视朝廷法度,自大无礼。严正肃为副相之时,每以好恶判事,不以朝廷法令行事。方敦孺身为御史中丞,审案以风闻为据,律法形同空文……”
“其罪二:严正肃方敦孺前倨后恭,野心勃勃。先皇屡召二人入京为官,均推辞不就。直至圣上委以要职方愿入京为朝廷效力。由此可见,严方二人有专权之心,非为报效朝廷,而为一己私利……”
“其罪三:严方二人对圣上不尊,有悖君臣之礼。严方二人每对圣上奏事,皆求坐席,欲与圣上平起平坐。圣上每言不合二人意,则抗辩不尊,冲撞嗔目。此二人心中对圣上无尊崇之心,是为逆臣之行。”
“其罪四:严方二人刚愎自用,不纳人言。好大喜功,推诿过错。多名与二人共事官员皆指证此事。两人在所在衙门独断专行,视其余属官意见于无物。凡有功绩,皆归于己,凡有过错,皆归咎于人。……”
“其罪五:任用私人,党同伐异。严方二人举人不已贤愚为标准,而已个人之私为据。但凡对其变法之事赞同,便委以重任,不管其才能如何。凡是对变法提出意见的便贬斥不用,大加诋毁。其二人纠集之人,皆为其歌功颂德,阿谀拍马之辈。对外则极尽诋毁斥责之能事。如此下去,恐渐成朋党之势,是为朝廷大患。”
……
……
“其罪九,严方二人跋扈专权,破坏大周体制。大周立国,以两府三司为制,沿袭一百六十年,已成定制。然严方设立条例司衙门,夺三司两府之权,时人称之为小中书,专权专横,造成朝纲混乱,权力重叠,官员上下怨声载道。乱朝廷体制,此乃祸乱朝纲之举。”
“其罪十。严方二人利用圣上的信任,花言巧语迷惑圣上,对变法后果报喜掩忧,欺君罔上。此二人乃当朝奸佞之臣,人神共愤,不可饶恕……”
这潇潇洒洒的《十罪疏》几乎从方方面面对严正肃和方敦孺进行了攻击。从人品,到行事,方方面面全方面的对严正肃和方敦孺进行了猛烈的攻击。这十大罪如果全部成立的话,严正肃和方敦孺便是十个脑袋也要被砍的干干净净。特别是那些言辞激烈的什么‘欺君’‘专权’‘破坏大周定制’‘罗织朋党’等罪行,每一条都够杀几次头,灭几次族的。吴春来等人便是以这最猛烈的炮火,对严正肃和方敦孺进行了攻击。
值得注意的是,这十大罪的攻击对象无一是新法本身,对于颁布的两部新法的条例内容几乎无所涉及,攻击的都是严正肃和方敦孺两个人的行事和人品等方面。这也正是吴春来等人的高明之处。他们知道,皇上对新法是持赞成态度的,新法都是皇上圣裁决定的。倘若攻击新法条例的内容,反而会让皇上不开心甚至反感。与其如此,攻击人比攻击新法的角度更好,而且也是釜底抽薪的办法。变法的人若倒了,新法自然也就完蛋了。
所有人都明白,吴春来代表的不是他自己。吴春来出面的这次凶狠的进攻代表着自变法以来一直保持着缄默和克制的吕相终于出面了。从去年变法伊始,众多官员都在揣度着吕相的态度,都在期待着吕相的出面。他们以为,吕中天必在变法之初便会将严方二人踩在泥巴里,让这件事无法进行下去。
然而,吕中天却一直保持着沉默。朝堂上闹翻了天,郭冲问他意见时他也只是含含混混无可无不可,这和他以往的强硬作风完全不同。很多官员都很失望。
即便在严正肃和方敦孺成立了条例司,成了单独一个掌管了军政财三权的机构的时候,吕中天依旧没有出来多说话,只是简单的发表了一些担忧,却也没太激烈。这更是让人相信吕相锐气不在,恐怕是再也斗不过严正肃他们了。
在这种情形下,很多投机者选择转而向严方二人靠拢,想进入变法机构投机。什么是墙头草,什么是见风使舵,在一段时间里,被这些人演绎的淋漓尽致。
然而现在,吕相终于出手了。他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是这吴春来领衔的十宗大罪的弹劾,如惊涛骇浪一般的猛扑过去。要将严方二人彻底的吞没。这气势正是当今宰相吕中天的气势,也是他一贯的做派。他要搞谁,便要将谁一棍子打死,永远都翻不了身。很多官员也到现在才明白,吕相之前的沉默不是纵容,而是积聚力量搜集罪证,再为今日做准备。
这十大罪之严重,放在谁的头上都会惊慌失措。然而,遭受了弹劾的严正肃和方敦孺二人似乎早知道这一切会来,他们依旧保持着镇定。虽然从他们的眼神之中,人们也看到了一丝惶恐也紧张,但在行为举止上,他们没有表现的太慌乱。
在满朝文武都在等着皇上的决定,等着此事的进一步的进展时。严正肃和方敦孺联名写了一封文章,文章没有呈交皇上,也没有交给有司,而是以一张巨大的白纸书写,张贴在崇政殿大殿入口处的廊柱之间。
这篇文章的标题是《答十罪疏并众官之劾书》。文章不过数百字,但却精炼有度,言简意赅。文章历数严方二人行事的原则立场,心路历程。引经据典,通今博古,文采斐然。这正是方敦孺的手笔,作为当世大儒,述著等身之人,他的文章功底冠绝大周。
此文中有一段是这么写的:“盖儒者所争,尤在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众人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吾二人则以为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吾等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如众人实责吾二人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我等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吾等之所敢知。”
这段话的大致意思是:我们所争论的一般都是名实之争。有些立场不同所以结论也不同。你们指责我们侵犯了官员的职权,惹事生非制造事端,聚敛钱财与民争利,拒不接受反对意见,因此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诽谤。我们则认为遵从皇上的旨意,在朝堂上公开讨论和修订法令制度,责成有关部门官吏去执行,这不是侵犯官权;效法先皇的英明政治,用来兴办好事,革除弊端,这不是惹事生非;替国家整理财政,这不是搜括钱财;抨击荒谬言论,责难奸佞小人,这不是拒听意见。至于怨恨和诽谤如此众多,那是早就预知它会这样的。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士大夫们大多把不关心国事,附和世俗之见以讨好众人为得计。皇上却要改变这种状况,而我们不去考虑反对的人有多少,愿意竭力协助皇上来对抗他们,那众多的反对者怎会不对我们气势汹汹呢?商王盘庚迁都时,连百姓都埋怨,还不仅仅是朝廷里的士大夫而已。盘庚并不因为有人埋怨反对的缘故而改变计划,这是因为迁都是经过周密考虑后的行动,是正确的而看不到有什么可以改悔的缘故。假如你们责备我们占据高位已久,没有能协助皇上大有作为,使百姓普遍受到恩泽,那我们愿意承认错误;如果你们告诉我们说现在应当什么事也别干,只要墨守从前的老规矩就行,那就不是我们所敢领教的了。
这篇文章虽然不长,言辞也并不激烈,但却在委婉之中透露着锋芒。将所有对于新法和严正肃和方敦孺二人的指谪一一驳斥,通篇洋溢着一种我自岿然不动,行事无愧于心,无愧于朝廷的气度。对比之前吴春来等人的《十罪疏》,可谓高下立判,气度迥异。
严正肃和方敦孺并没有用向皇上郭冲上书辩解的形式来为自己辩解,他们知道,现在皇上所承受的压力一定极为巨大。那《十罪疏》乃吕中天在后方坐镇,吴春来等数十名官员打冲锋的弹劾,郭冲不得不考虑其份量。倘若此时针锋相对,也一样去写一篇辩驳反驳的奏议上书,皇上承受的压力会更大,会更加的难以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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