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色 第4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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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第一次科技浪潮时,一家名为heidrickstruggles的猎头公司,答应为谷歌寻找新任董事长,但条件是允许他们购入谷歌的股票。

2004年,谷歌上市。

该公司把股票一卖,净收入1.28亿美元!

2004年的1.28亿,美元!

裴恕在跟董天海谈价的时候提起这个,意思已经再明显不过。

说实话,这一刻,不管是林蔻蔻还是孙克诚,都觉得眼前这位富豪会翻脸。

毕竟哪儿有这样狮子大开口的?

然而出乎意料,在听完裴恕的话之后,董天海沉着脸,半天没说话,只是盯着裴恕,似乎思考了很久,竟问:“你想要多少?”

裴恕道:“候选人薪酬40%的猎头费不变,但我知道既然是选ceo,您应该会许诺他公司股票的期权。我不要多了,要候选人拿到期权的30%就好。”

董天海问:“你凭什么要这个价?”

裴恕笑了起来:“我觉得董先生投的这家公司,值这个价;我本人也配得起这个价。您许诺我股票期权,相当于把我捆绑在了您的战车上。无论如何,我为了未来的回报和收益,都会竭尽全力,找到最适合这家公司的候选人。无非一场豪赌罢了,成了或许回报惊人;但投资有风险,也有可能有一天这家公司一文不值,那期权也好,股票也罢,都成了一张废纸。我相信,如果这间办公室里的人都做不成这一单,那整个上海也没有人能让您满意了。”

正所谓“事在人为”。

越是厉害的老板,越知道人才的重要。多少行业的巨头,每年都会支付出去数亿的猎头费。

董天海自然也懂得这个道理。

有时候买对一个人,比投对一家公司都重要。甚至某种意义上来说,投公司本质还是投人。

董天海道:“这些年,外界怎么评价我,你听说过吗?”

裴恕道:“听过。”

董天海便笑了起来,脸上一道道皱纹填满了沧桑的痕迹,声音徐徐:“那些人都说我,成功全靠运气,离了张贤,什么也不是。”

林蔻蔻心说,这传言,我也听过。

董天海这半生都在资本圈混,投过的公司不计其数,但真正被人记住且一直津津乐道的案例,只有一个——

那就是十年前投了如今市值超千亿的广盛集团。

而张贤就是广盛的创始人。

投资达成的最初,董天海和张贤被各大报纸广泛报道,称为“新时代的伯乐与千里马”,关系一副十分融洽,合作愉快。

然而上市之后,两人就分道扬镳。

张贤首先是退出了管理层,不久后就将手里的股票陆续抛了,竟是再也没有出现在公众视线中,有人说他金盆洗手了,也有人说他出国了。

“他们都说,我老了,投资的眼光跟不上了。如果不是当年运气好,遇到张贤,现在什么也不是。不应该说,我是张贤的伯乐;而应该说,张贤是我的伯乐。”董天海说到这里,已经露出了几分嘲讽,“所以有时候我也会想,难道真是我眼光不行?可其实,我看好的,投过的领域,有不少都出现了独角兽企业。看风口的眼光,我是没有问题的。只是有时候,看准大势不一定就能成功。遇到足够有实力、有远见的人,去抓住这个风口,把事情执行下来,也很重要……”

并不是所有的猪,遇到风口都能飞起来。

所有事都是人做的。

人不对,投什么都是错。

裴恕听着听着,面上便露出了笑意。

董天海这样的人,哪儿能动不动就跟你谈心呢?

他道:“看来您已经考虑好了。”

董天海叹了一声,不由换了一种异常欣赏的目光看着他,道:“如果不是你这公司不接受投资,我真的会投你的,多少钱都投。”

裴恕道:“没关系,您也可以用猎头费代替投资,钱再多我也不嫌。”

林蔻蔻:“……”

这个人脸皮真的比城墙都要厚了。

连董天海都服气了,笑着叹了口气,只道:“你开的价,我可以答应。但我也有一个条件——”

裴恕微微挑眉:“什么条件?”

董天海直接将手杖抬了起来,向林蔻蔻一指:“我这单case,她必须跟你一起做!”

同一时间,途瑞猎头。

新晋猎头总监薛琳的办公室里,迎来了一位贵客。

黑色的套裙配着上身一件西服外套,耳垂上挂着几颗珍珠耳饰,面容上虽然已经有了风霜痕迹,但反而增添了一种岁月沉淀过后的沉稳与大气。她眉形比寻常女性锐利一些,一双眼看人时也无比通透,看得出是个平时做派比较强势的人。

进了薛琳办公室之后,她便笑着打量了几眼,夸赞道:“上次来途瑞,还是三年前,那会儿可没有这样的装修风格。薛总监果然是不同凡响……”

薛琳皱眉打量着她。

其实初初接到拜访电话时,她心里是不解的:作为歧路猎头现在的老总,就算林蔻蔻走后歧路的实力大不如前,可要找猎头也多的是,有什么必要专程来找一趟自己?

没错,眼前这个已经上了一点年纪的女人,就是如今还执掌着歧路猎头的施定青。

薛琳不想绕弯子,只问:“施总,您来究竟有什么事?”

施定青道:“我有一单case想找你。”

薛琳诧异:“找我?您是航向的,手底下的猎头要多少有多少,再不济还有个贺闯。有什么必要来找我?”

施定青随意地坐了下来,道:“公司的猎头自然不少,但这一单case却不是航向的case,就算是避嫌,也得找找外面的人。而且,我看来看去,只有你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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