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七章 新目标(1 / 1)
恶魔的第一层防线已经无可挽回,但是这并不是王凡关注的重点,毕竟这和他并没有关系,他现在的实力与势力就算是掺和进去也不够几场战争搅和的,因此很明智的王凡放弃了插一脚的打算,反而开始打起了深渊的注意,事实上,冥界意志的消亡,已经注定了冥界从此无法走上和深渊一样的道路,毕竟新的还没孕育,老的已经死去,系统这时候也不好去替代,而原先的冥界意识又威胁到王凡的行动,因此最终在多番商量之后决定,把冥界和深渊融合!
就像希腊神话中死去亡魂的归宿都归于冥界的哈迪斯(也叫黑帝斯),但是在这个亡魂归宿之地的下方还有一个更加黑暗深邃的地方,那就是宙斯他们这一代神用来关押他们的前辈神灵也就是那些泰坦神以及他们仆从(也称为提坦神)的地方:“深渊”!
因此可以说整个地下分为两个世界,一个是死去亡魂的归宿相当于冥界,而另一个则是上一代神化的余孽,因此相当于无底深渊,因此可以说两者是可以重合的,甚至可以统一在一个意志之下(虽然按照流传的某些版本神化,深渊的归属不属于哈迪斯,而是五大创世神之一的塔耳塔洛斯)。
也正是参考这个可能性,王凡提出了两者合并的方案,而系统也认为具有操纵空间和价值,因此开始策划,首先最主要的自然是转移大宇宙意志的大部分精神,然后在行动,而这个转移最好的地方,无疑是宇宙之顶,那个仍然被外宇宙入侵者神鹰军团占据的地方能够吸引注意力!而恰恰现在那里有一大批的恶魔搅乱了局势,大宇宙意志一直在关注那里,毕竟那是这片宇宙中,唯一它意志衍生不到的地方,稍有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它的注意!
因此这个条件满足了,而至于亡灵能不能在深渊活动这个问题,那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也没有任何违和感,毕竟就像龙与地下城里面的画面一样,深渊的纯种恶魔和其他黑暗生物以及亡灵共存(比如黑暗精灵、蜥蜴人之类的,还有牛头人之王巴菲门特等等),因此日后的深渊在规划中,虽然不会有这些不受控制的存在,但是恶魔的种类却会无比的丰富,就像现在深渊中充斥在各个势力组织之中的恶魔矮人们,他们由原先的矮人模样变成了现在头上长出弯曲的恶魔犄角以及燃烧的须发,皮肤也变得和魔兽世界里的黑铁矮人一般,眼睛也变成了嗜血的红芒,双腿更是直接变成了羊蹄一般的东西,显然这些矮人的魔化已经完成了最终模式,成为了真的恶魔,矮人魔!
他们战斗力非凡的同时,还是深渊中最好的铁匠,因为他们的天赋手艺,深渊虽然混乱不堪,但是一般情况下,没有恶魔会去胡乱的杀他们,毕竟打造武器,修复装备这样的技术活,现在只有矮人魔能够做!这就是技术人才的待遇啊!
要是没有这门手艺,矮人魔在深渊的这数百年时间也不会从区区十几万人发展到现在的几百万人口,靠的就是这门吃香的手艺,让他们的非自然死亡人数排在深渊最低!
而一旦吞并了冥界的话,那么深渊意志的力量就会更加的强大的同时,也会让这两个非常重要的宇宙支柱位面之间产生相互的联系和互补,进一步提升两个位面中生命的底蕴,而这份底蕴的最明显表现就是强者的诞生数量会增加不少的同时,诞生之初的实力都会有所增长,也就是说一旦融合,不管是深渊魔虫还是最低级的骷髅,在刚刚诞生的时候就能拥有二级的力量,这无疑是个极好的消息,毕竟现在的深渊魔虫和冥界的骷髅刚诞生的时候最好的结果才是二级,一般都是一级的货色(那些特殊尸体或者结合生-育出来的恶魔不算,比如骨龙)
因此深渊和冥界融合这件事已经可以提上日程了,反正两个位面的融合没有那么容易,几百年都是轻的,王凡估计一两千年才是正常的操作!
毕竟事情远比想象的都要麻烦千百万倍之多,虽然两者属性上相互还算靠拢,但是要真的融合起来那就很麻烦了,就像chao险和南han棒子一样,虽然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但是你让他们融合一个试试!因此现在就行动起来无疑是最好的办法了!
而深渊意志要做到这一点显然还是很不靠谱的,毕竟这其中腐化的难度就不说了,光是来自大宇宙意志的注视就足够让深渊意志不敢妄动了,毕竟深渊意志本身就是大宇宙之中仅次于大宇宙意志的存在,虽然这次大宇宙意志大部分精力都被放在外宇宙来的神鹰军团的身上,但是毕竟是第二巨头的存在,深渊意志这个明面上的第二强,自然而然会被这样的关注。
因此系统开始在王凡的配合下开始再次分出了一个分身,开始不断的寻找冥界意志的残余并加以吞噬,显然打的是什么主意,那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但是偏偏唯一能阻止的大宇宙意志并没有智慧,一旦达到规模,这个由天地万物之灵汇聚而成的类似天道的大宇宙意志就会承认它冥界意志的至高地位,而得到它认可,就是得到万事万物万灵的认可!
而只要等这个分身冥界意志成长起来,那么到时候,冥界意志主动去和深渊意志融合在一起,到那时候,双方的融合就属于你情我愿的事情了,那样的话大宇宙意志就会因为没有主观意志而不会干涉这次融合。
而一旦到了那个地步的话,那么某种意义上,系统就能彻底的割据两个最重要之二的位面了,这就相当于已经掌控了这个宇宙百分之三十左右的股权,系统的目标将也会更向前踏上一大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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