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搞事,搞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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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孟凡给的解释,里世界与表世界是类似于硬币的正反面的世界,但按照冯雪看来,也只是类似于论坛权限隐身的功能罢了,高权限的人可以让自己隐身,权限低于自己几个级别的就看不到自己,并不是真的就处于两个不同的世界。

但是冯南所在的世界不同,明明处于同一个相位坐标,但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要问冯雪为什么知道,因为如果只是里世界的话,冯雪的精神应该能和自己的身体产生联系才对。

冯雪忽然感觉到,这可能是作者埋下的一个雷,说不定将来等自己以为自己天下无敌的时候,就会有一群神话级从那个世界里冲出来……

恩,就是这种传统套路!

然而,冯雪想过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他毅然决定——

将滨海市的巨人驱逐出去!

诶,等等,好像有什么不对?

啊,对了,不是巨人,是杀手……

既然冯南让自己小心四季,那自己就拿四季开刀!

冯雪的脸上露出一个颜艺级的笑容,看起来就好像是在琢磨着如何坑钱的g胖。

……

五月二十一日,星期日,阴历四月廿五,正值小满,宜祭祀、安葬、平治道涂(也就是修整道路的意思,当然,要是理解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什么的也可以)……

天空一轮下弦月细如银线,仿佛只要一缕微风,便能将其遮掩起来。

月黑风高,却正是杀人放火的良机。

冯雪今天早早便已经睡下,直到凌晨两点,确认家中三女都已经睡熟之后,才悄悄从床上爬起,穿上一身藏青色的夜行衣跳窗出门。

很多人对夜行衣都有一个错误的认知,那就是颜色。

古代的夜行衣是黑色没错,那是因为古代没有现代这样多的灯光,再加上古人多夜盲,才使得黑色夜行衣在夜间难以分辨。

但在现代,若是穿一身黑色的夜行衣在夜间奔逃,看起来绝对不会比亮白色隐蔽多少!

在这个年代,排除那些黑科技的光学迷彩和隐身类的超能力,最适合作为夜行衣的颜色应该是深灰色和藏青色,其次则是深蓝色。

而那些会穿黑色夜行衣出门的,不是被小说忽悠了的菜鸟,就是那些艺高人胆大,穿一身夜行衣只为了表示自己是坏人的大佬。(所以要是有哪位读者得到超能力想要行侠仗义,可别穿一身黑的出门啊!不然被抓去切片可别怪我没提醒过。)

奔走在黑夜之中,冯雪忽然没来由的有了一种舒适感,似乎这样的夜色下才是自己所应该存在的地方。

但是他很快就将脑中的想法甩了出去,这显然是前身记忆中的冗余部分,虽然前身带走了所有的情感,但是随着记忆不断被冯雪所融合,一些习惯性地东西仍旧在侵蚀着冯雪自身的人格。

冯雪对此一直报以不支持也不反对的态度,一方面他觉得自己既然拥有了前身的身体,就应该担负起前身的责任,但另一方面,他又觉得这样有可能让自己不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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