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时间之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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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着普通的白色开司米毛衣和黑色裤子,随随便便站在那里,可就是和周围来去的人潮完全不相融。

不知何时,岁月己给他平添了书卷气和贵气,像一株盛开的白玉兰,独立绽放在这喧闹的长街上。

夏亦初停下了脚步。

他看了看自己。

穿着一身不知从哪个精品店里淘来的仿版t恤,上面印着一张血红的大嘴,和密密麻麻他都认不全的英文单词,仿皮的夹克散发出一阵劣制的臭味。

脚上更是不伦不类的穿着一双尖头靴。

这是他得意的装扮,在人潮中绝对第一眼可以看到他,但在这一刻,夏亦初竟然希望忻然不要看到自己这幅模样才好。

忻然没有动,他站在十字路口的红绿灯下,静静地看着夏亦初,目光澄静,无惊无喜。

夏亦初的心往下沉,这不是他预想过的见面。

他曾想过,自己大杀四方把忻然救出来,忻然看着他,露出惊喜的表情,他骑着摩托带着忻然回到家乡。

他也曾想过,自己在酒会上见到忻然,自己像赌神一样技惊四座,忻然看着他,眼眸里流露出赞叹的表情……

他想过很多次重逢,但没有一次重逢会是这样,他狼狈不堪,忻然无悲无喜。

这世上最可怕是,不是你在乎的人恨你唾弃你,也不是你与他生离死别,而是你与他面对面站立着,他眼里的漠视。

这世上最可怕的是时间,时间造成巨大的鸿沟,它可以带走一切,也可以抹平一切。

夏亦初己经忘记了重逢的结局是什么,是忻然离开还是自己退却了,他忘记了。

他只知道,自己经常会回到这里,看着人潮如织,来往人群,可没有一个面孔是忻然。

他变得沉默了,正值新老势力交替,他用尽四年的时间,手上沾过血,生死边缘徘徊过,最后坐上那把椅子。

他和历届黑帮老大最大的不同,是他爱学习,还考了大学,他用了五年的时候,让自己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文质彬彬的文化人。

所有手下马仔都夸赞他的与众不同,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不过是一直想抓住梦中的那个影子罢了。

抓不住,所以把自己变成了梦中的那个人。

这时,他又遇到了忻然。

在一次酒会上,在这里,没人知道地下城的老板是谁,他照例隐身于黑暗中,这时悠扬的琴声传来。

夏亦初眉毛一动,这曲子他听过。

上学的时候,学校有一架破钢琴,那天音乐教室没锁门,他带着忻然混了进去,这里敲敲,那里打打。

正觉得乏味时,叮咚如泉水般的琴音一个个跳入他的耳朵,他惊讶地回过身来,看到的情景永生难忘。

夏亦初端起酒杯从黑暗中走出来,大厅一侧有一架黑色的钢琴,一人穿着合身的燕尾服,修长白皙的十指在钢琴黑白键上跳跃。

六时的阳光己是金色的余晖,它穿过学校的毛玻璃,洒在破旧的钢琴上,洒在微微发黄的琴键上,洒在琴键上灵活移动的十指上。

金色余晖中的男孩抬起头,长长的额发几乎把眼睛都遮住了。

他抬头看到夏亦初张大嘴巴的模样,璨然一笑,那笑容中,有高兴、有自得、有喜悦。

巨大的水晶灯将灯光切割,分出无数形状各异光的碎片,如雨般洒落下来,夏亦初站在不远处,看着面前的那个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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