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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漓不自觉的叹了口气,他没事儿想赵郢干什么呢?

小漓,你叹什么气呀,这是好事啊。袁媚不解的问。

没有,

季漓抬起头,对上袁媚殷切的目光:

我就是想这人实在是太难找了而已。不过妈你放心,我会好好留意的

他笑一笑:不过当然,他要是先来找我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你放心,大师都那么说了,一定没问题的。

袁媚拍了拍季漓的手,继续说道:

不过小沨今年就比较麻烦些,先生说他今年会有一劫。

刚刚一直玩手机,突然被cue到的季沨抬起头,不以为然:

害,妈,这都二十一世纪了,你怎么还搞封建迷信那一套啊,再说了,那老头儿不说了嘛,我有贵人相助,会化险为夷的,别瞎寻思了啊,乖。

说着,他把手机放到一边,来到袁媚身边,亲昵的搂住她的肩膀。

话是这么说,可我不想我的儿子受一点罪袁媚叹了口气。

害,兴许他算的不准呢,

季沨突然坏笑起来:

不过,妈,我这个要是不准,我哥那桃花运可就也没了啊,准不准你可得想好啊。

我是希望他的准,你的不准。

手心手背都是肉,袁媚自然是哪个儿子都无法割舍的。

妈,这我就要批评你了,做人可不能太贪心了。坏的不准好的准,哪里那么多好事,敢情天下便宜都落我们家来了?瞧给你美的。

袁媚被季沨的妙语连珠给逗笑了,面上的乌云也散去了许多。

季漓看着他们娘俩其乐融融,自己也插不进去什么话,便默默回屋了。

第四十一章 王二麻子终于有了姓名(1)

之后的日子便极其的平静,难得有一段时间如此悠闲,季漓什么都不想干,每天睡到自然醒,起来就看看书,听听音乐,偶尔和赵郢聊聊天,看看他给自己发的照片和视频,四舍五入也算去海南玩了。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初五,破五迎财神当天下午,季漓便开车回家了。

赵郢还没有回来。

屋子竟意外的冷清了起来。

季漓简单的擦了擦灰,收拾了一下屋子,简单的吃了点东西,就收到了陈戈的短信。

他邀季漓出来喝酒。

季漓以为他要跟自己讨论关于赵郢的病情呢,便匆匆忙忙随便套了一件外套就去了。

结果到了那里才发现,陈戈真的就只是要跟他喝酒而已。

诶?我们不是朋友吗?居然问我为什么叫你来,很让人伤心诶~

陈戈帮季漓点了一杯whisky酸,做西子抚心状,一脸伤心欲绝的模样。

这人不知道为什么把自己当成了朋友。

季漓眨了眨眼,他一向不太擅长和别人变成朋友,所以这突如其来的友谊把他吓了一跳。他赶紧坐在陈戈旁边的位置,品尝了一口由朋友为他点的威士忌。

其实啦,

陈戈不好意思的说道:

因为我叫出来喝酒的人,到最后都会莫名其妙的喝到床上去,所以......

我不会跟你上床的!

一听这话,季漓迅速变得冷漠起来,身子往旁边挪了挪,用手臂护在自己的胸前。

哎呀!你误会啦!

陈戈连忙友好的把季漓的胳膊拿开:

我就是因为不会跟你上床才叫你喝酒的。

他笑着摆了摆手:

别看我这个样子啦,我姑且也会挑的嘛,我喜欢比我年纪小的漂亮的小狗狗啦~我没记错的话,漓漓应该是比我大一点的吧~

那你能选择的对象岂不是很多?而且范围每年都会扩大。

季漓忍不住吐槽:

你别用那种表情叫我漓漓啊,很恶心的。

诶?会吗?

陈戈不以为然,把脸凑了过去:

明明赵郢也是这么叫的啊,难道那是你们夫夫专用的称呼吗?

那倒不是。

提起赵郢,脑海里闪过了一些激烈的画面,季漓不好意思的撇过头:

算了,随便你。

陈戈选的是一间还算安静的音乐酒吧,名字很奇怪,叫也罢。

这里有乐队常年驻唱,每晚八点开始,一直到十二点,每隔半个小时就会唱上一场。

季漓刚刚听陈戈讲了自己曾经在医院遇到的奇怪患者,就有一个个子不高,长着一张娃娃脸,打扮十分新潮的年轻人走到小小的舞台上面,暗红色的灯光立刻打在他的脸上,他头发染成了淡粉色,稍稍有些长,用发圈将一半的头发挽成一个小揪,这种发型在季漓的认知里,那是搞艺术的人特有的标志。

他穿的很是清凉,哪怕现在才二月份,他就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外面套了一件松松垮垮的篮球运动背心,他刚一出现,酒吧里就响起了尖叫声,其中一位,就是坐在季漓身边的陈戈。

是我的菜诶!

陈戈很兴奋,随手抓起桌面上的小彩灯左右挥舞,就好像是在参加演唱会。

他的动作实在是太过浮夸,这让季漓很是头痛,下意识又拉开了跟陈戈的距离,在黑暗中环视了一圈,发现酒吧里好多人都是陈戈这个状态,反倒是没什么反应,看起来比较正常的自己显得更加突兀些。

季漓以为,台上这位年轻人的这个打扮,应该会唱一些RAP一类的歌曲,反正肯定是时下年轻人喜欢的,他这种老年人没听过的。结果一上来,熟悉的旋律响起,季漓的心脏微微颤抖了一下,不知道是音乐声太吵不适应,还是这首歌实在是充满故事。

各位亲爱的朋友们,欢迎来到也罢酒吧,接下来一首Eason的《好久不见》送给大家,希望大家都能够见到好久不见的那个人。

他的声音磁性又有特点,与他浮夸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果把他形容成朝阳,那他的声音则是像皓月,孤冷清冽,像酝酿了多年的美酒佳酿,芬芳又蕴含着几分沧桑。

这样的嗓子,就像被天使吻过一般,只听一次,就让人永远都无法忘怀,仿佛有魔力一般,随着他声音的起伏,心也微微的颤抖着。

这首歌......

季漓觉得自己有点蠢,明明三十多岁的人,还会因为一首歌而怀念起一个人来,实在是有够可笑。

他眯缝起眼睛,举起杯子,满满的摇晃着酒杯,杯中液体呈紫红色,摇晃起来杯壁上会有细密的泡沫,透过玻璃杯的反射,他似乎能够看见曾经的自己,又隐隐约约,看到了那个活在记忆之中,戴眼镜的少年。

他将里面的液体尽数吞进肚子,细细品了品,的确是有些发苦,苦的眼睛有些酸。

小漓?

就在这时,他听到有人呼唤他的名字,那声音有些模糊,遥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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